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今天所談論的與我們有密切的關係,因為華人在美國投房地產很大一部分是以投資獨立屋出租為主要管道,所以如何能達到最大收益就是一門非常重要的課程。除了最基本的買賣出租的事項要注意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政府的法規讓我們的投資收益更高,而達到投資理財的最高境界。

自住屋免稅額的section 121,我想大家一定都知道。投資物業延稅交換(1031)我想大家也都曉得。如何將兩個法規合在一起運用達到最高效果是我們今天的主體。

事前的規劃非常重要, 在你/妳確定要做之前,請與會計師或是稅務律師計畫好再進行,才會得心應手達到投資理財的目的。

我會注意到這些投資理財方面的訊息是因為我除了是房地產從業人員外,我也是有執照在加州州政府登記的投資理財顧問(Registered Investment Adviser)所以注意到的層面會比較寬廣一些。

歡迎大家的意見與問題也希望這些訊息能對你/妳有幫助。謝謝。

PS. 更正;中間有口誤,在自住屋增值稅減免額,不是不用報稅而是報稅不用繳稅。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過去兩個半月像是個小蜜蜂似的,東忙西忙的沒法定下時間來錄製新的部落格,今天終於比較可以安靜下來為部落格增加一些新題材了。今天所想到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與我們本身關係密切的事情,可以分為兩大部分,因為都比較複雜,所以決定還是用寫的可能比較清楚一些。

第一個想到的題目是投資獨立屋要如何合法節稅,會想到這個,最主要是因為看到許多人都是買獨立屋做為投資工具。其實很大部分的獨立屋都是在賺最後賣出時的增值部分,但是增值稅在加州非常高,如果你將聯邦及州稅加起來大約是30%,賣出後馬上三分之一就沒有了。就算沒有州稅,聯邦稅也要20%。所以如何能合法節稅將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第二個是,如何可以佈局為我們的退休做規劃,除了投資股票,基金外我還有什麼選擇?我可以用退休IRA投資房地產嗎?答案是肯定的,當然可以,只是有很多規則要遵循。為什麼我的理專告訴我IRA不行投資房地產呢?答案是,可能他也不知道,因為很多金融執照的教材,包括考Series 7的教材上都是說不可以的。

這兩個題材都很複雜,但是對於一般小老百姓的我們來說確是非常重要的項目。從下星期開始我會整理出頭緒來,詳細的介紹這兩個與我們息息相關而且是可以幫助我們增加財富的課題。

歡迎提出問題,經驗大家一起來分享討論。